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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将督查工业企业燃煤设施脱硫脱硝除尘装置运行情况
---发布人:本网---浏览次数:1445---时间:2014-3-11---

   近期,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陕西关中地区连续出现重污染天气,群众生产生活受到不同程度影响。为有效落实《陕西省“治污降霾˙保卫蓝天”五年行动计划(2013—2017年)》,切实加强大气污染源监管,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督促各市(区)政府强化属地管理,协同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陕西省环保厅决定分五组,于3月5日至7日,对关中地区6市2区应对雾霾天气措施落实和重点污染源排放监控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此次检查将围绕各市(区)贯彻落实《陕西省“治污降霾˙保卫蓝天”五年行动计划(2013—2017年)》情况;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大气污染源清单普查和数据报送情况展开。重点将对工业企业燃煤设施脱硫脱硝除尘装置运行情况,污染物(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达标排放情况,燃煤锅炉煤改气进展情况,煤场、料堆、渣场防尘措施的落实情况;各类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小企业取缔情况;施工场地扬尘控制、渣土运输车辆密闭、分散燃烧点源控制、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等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此前,针对陕西关中地区近来持续出现的大范围雾霾天气,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曾下发《关于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积极落实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加强应急预防,对大气污染物排放超标的企业进行限产或停产,引导公众做好各项防护工作。此次检查也将把各市(区)贯彻落实该《通知》的情况作为重点。

为保证检查实效,陕西省环保厅要求各级环保部门保持连续执法检查的高压态势,对发现的环境问题,以“零容忍”的坚决态度和铁腕手段,推动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形成严打态势,确保重点排污单位达标排放。同时督促各市(区)人民政府切实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监管的各项措施,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以及导致重大污染事件和公众健康安全受到严重损害的地区和部门,依纪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此次检查还将及时公布实时检查情况和违法案件查处信息,公开曝光一批恶意违法排污行为和典型违法案件,广泛动员全社会投入到共同应对雾霾这场战役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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