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徽省大气污染的形势及主要原因
当前,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虽然取得了积极进展,但是形势严峻。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能源需求的不断扩大,机动车数量的大幅增长,全省灰霾天气时有发生,区域空气污染现象频发,严重制约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威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形势严峻,面临的压力是空前的和长期的。
造成安徽省大气污染的主要原因有多个方面:一是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居高不下。二是煤炭消费总量持续增加。三是机动车污染日益加重。四是烟粉尘和扬尘污染严重。五是秸秆焚烧污染普遍。六是不利气象条件加剧污染,相邻城市间污染传输影响极为突出。七是污染防治联控机制不健全,公众环保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明确目标,狠抓关键,实现大气环境质量提升
抓好大气污染防治,是党中央、国务院的明确要求,是人民群众的强烈期盼,是推动转型升级、科学发展的迫切需要。今年9月10日,国务院印发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部署大气污染防治工作。11月25日,王学军安徽省长代表安徽省政府与环保部签订了“十二五”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安徽省环保厅牵头编制了《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安徽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已经安徽省委、安徽省政府研究通过并下发,为安徽省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指明了方向。
根据国家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和安徽省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经安徽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到2017年,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优良天数逐年提高,重污染天气较大幅度减少,安徽省全省空气质量总体改善。力争到2022年或更长时间,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安徽省全省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在总体目标确定的基础上,安徽省自我加压,根据各市空气污染程度和改善空间,确定了各市2017年PM10年均浓度目标。按此目标测算,安徽省全省PM10年均浓度将比2012年下降11.9%,超过国家下达安徽省10%以上的目标任务。
从近期看,尤其是2014年,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的主要任务是:提升工业脱硫脱销效率、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强化城市扬尘管理、加强机动车污染治理、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等工作。
从长期看,根据国家目标责任书的要求,结合安徽省的实际,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的主要任务是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工业大气污染治理。主要任务是提升脱硫脱硝效率,严控颗粒物排放,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持续推行清洁生产。具体要求是着力提升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脱硫脱硝效率,限期完成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建设和改造;2015年底前,完成重点行业第一轮清洁生产审核,到2017年,全省重点行业排污强度比2012年下降30%以上。
(二)强化城市大气污染防治。主要任务是全面整顿燃煤小锅炉,强化城市扬尘治理,加强餐饮油烟治理,推进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加强城市生态建设。具体要求是在2017年底前完成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工作,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其它城镇建成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在城区禁止新建废气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到2017年,各市主城区重污染企业基本完成搬迁、改造,安徽省全省力争6个市成为环保模范城市。
(三)推动机动车污染防治。主要任务是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提升燃油品质,严格机动车环保管理,加大机动车排气污染治理力度,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具体要求是在2014年6月底前,基本建成覆盖全省的机动车排气检测站点。2014年底前,完成加油站、油罐车和储油库油气回收治理,新建、改建、扩建的油库、加油站及新投运的油罐车,必须同步实施油气回收治理;建立省、市、县三级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管中心。2015年底前,全面实行轻型机动车排气“工况法”检测,在用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率达到90%以上;全省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到2017年,全部淘汰黄标车。
(四)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主要任务是优化产业结构布局,建设生态工业示范园区,严控“两高”行业产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严把节能环保准入关,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具体要求包括:严格实施主体功能区制度,制定生态保护红线,不再审批钢铁等新增产能严重过剩项目,新、改、扩建项目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2014年底前,完成“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2017年底前实施范围更广、标准更高的落后产能淘汰措施;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是否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到2017年,全省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2年降低20%左右。
(五)调整优化能源结构。主要任务是改善能源消费结构,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加强煤炭使用管理,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加强废弃物综合利用,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具体是到2017年,我省非化石能源消费总量占能源消费总量达到6%以上;省内火电标准煤耗下降到每千瓦时310克。加快开发利用新能源,全面推进秸秆综合利用。
(六)做好重污染天气的预警与应急。在省政府统一领导下,应急工作坚持属地管理为主,实行分级负责,设区的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为责任主体,负责本辖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要坚持科学预警,及时启动应急响应,采取与预警级别对应的应急响应措施。要实行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增强应对合力。省里已经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各市、县要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实行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制。要建设省、市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系统,科学施策,沉着应对,把重污染天气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
三、建立健全大气污染防治的保障机制
(一)落实防治责任。今天上午,安徽省省政府已经召开会议,与各市政府签订了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各市也要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将任务层层分解,每一项任务都要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人员。各省直有关单位在《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的贯彻执行中,也将进一步细化任务,落实责任,确保不漏项、不落空。此外,建立由省政府常务副省长任第一召集人、分管副省长任召集人、各责任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的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安徽省省政府将出台考核办法,对各市政府实施年度考核,严格责任追究。
(二)完善经济政策。推行绿色信贷、绿色证券、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政策,对环境违法企业严格限制贷款和上市融资。积极推进大气污染物排放指标有偿使用和排污权交易工作,推行污染治理设施投资、建设、运行一体化特许经营。完善和落实脱硝电价政策。将挥发性有机物、建设施工扬尘纳入排污费征收范围。安徽省省级财政设立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大气污染治理和环保能力建设。
(三)推动法治建设。制定关于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和规章。
(四)加强应急管理。2014年底前,所有国控空气监测站点按新标准形成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能力并实现联网。2015年底前,完成安徽省省及合肥市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和全省县级城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
(五)强化科技支撑。加快研究大气污染监测预警、综合防控技术等。2014年底前,完成合肥市等重点城市细颗粒物源解析研究工作。建立省大气污染控制联合实验室。
(六)广泛宣传教育。引导公众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在全社会树立生态文明观念和“同呼吸、共奋斗”的行为准则,共同改善空气质量。
大气污染的形成不是一日、两日之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时不我待,只争朝夕。我们将重拳出击,采取有力措施,分阶段完成目标任务,以大气污染防治的新成效,建设生态强省,造福安徽人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