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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明年实施《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发布人:本网---浏览次数:1273---时间:2013-12-30---

    陕西省人大日前通过《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4年1月1日起将正式实施。

    这一条例加大了依法治霾力度和处罚力度。其中规定:“陕西省实行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和浓度控制制度。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和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这表明,排污单位不得超总量或者超标准排放污染物,否则将受到处罚,承担法律责任。

    据了解,连续一周陷入雾霾中的西安市,在26日终于迎来了灿烂阳光。但27日,西安并未解除此前启动的应急响应。政府部门表示,只有空气质量持续好转,应急响应才会解除。西安所在的陕西省关中城市群已经成为全国大气污染最严重的地区之一。今年以来,西安市PM2.5日均值多次“爆表”,连续进入环境保护部城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排名后10位。

    西安市民刘女士19日再次走进药店购买口罩。“今年家里的口罩就没断过,我们市民也只能采取这样的措施防雾霾。”刘女士说。

    西安市政府18日启动空气严重污染日应急响应。应急措施包括,除应急抢险外,西安市所有建筑、拆迁等施工工地的土方石作业全面停止施工。国控重点大气类污染源企业工业生产按照应急承诺书采取限产限排等措施,确保二氧化硫、烟(粉)尘、氮氧化物排放量削减30%。西安市所有冲水车辆全部出动,对道路两侧绿化带及绿化林木进行冲洗降尘。

    同时,西安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每日停驶不少于50%财政供养的办公车辆,停驶车辆应报公安部门备案。热电厂在保证供热的前提下,实施分阶段轮流限制发电,限产减污;各燃煤设施使用单位立即启用应急备用的优质煤炭。另外,环保部门还将一天两次向公众公布气象条件变化情况。每日组织进行空气质量会商分析,研究判定空气质量变化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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